為提供更完善且合規的醫療服務,宜蘊醫療(包含宜蘊中醫診所與宜蘊婦產科診所)已符合「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療機構」相關規範。(依財政部115年3月12日台財稅字第11516004760號函、115年3月17日台財稅字第11516004770號函)
2025年度起,宜蘊醫療收據可列舉申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
自 2025年度(含)起,
於宜蘊醫療就診並取得之正式醫療收據,
可於2026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依法列舉「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」。
適用時間與申報時程
- 適用年度:2025年度之醫療費用(民國114年)起
- 申報時間: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
適用對象
凡於宜蘊醫療接受診療、檢查或相關醫療服務,
並持有正式收據之民眾,皆可依規定申報列舉扣除。
申報時的重要注意事項
1. 不得重複申報已補助或理賠金額
若該筆醫療費用已申請:
則已獲補助或理賠之金額不得重複列舉申報,
僅可申報實際自付差額。
2. 人工生殖療程相關規範
若有進行人工生殖(如試管嬰兒)療程,且同時申請政府補助者:
可依規定,就「療程總費用扣除政府補助與保險給付後之自付金額」列報醫藥費扣除額,並建議備妥相關文件(如收據與補助核定資料),以利申報。
3. 建議妥善保存收據正本
申報時建議保留完整醫療收據,以備國稅機關查核使用。
貼心提醒
每位個案的醫療內容與申報條件可能有所不同,
實際可列報金額仍須依個人申報情況及國稅機關認定為準。
如有報稅相關問題,請洽詢國稅局,以獲得更完整說明。
國稅局 免費服務專線:0800-000-321